大力发展装配式│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2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
2025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
住房城乡建设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坚持问题导向与系统治理相结合、存量治理与增量控制相结合、有效处置与资源化利用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健全城市建筑垃圾治理体系,提升治理效能,促进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7年,健全城市建筑垃圾治理体系,完善建筑垃圾管理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偷排乱倒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建筑垃圾平均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以上,城市建筑垃圾有效治理新格局基本形成。
二、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理
(一)压实减量责任。落实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主体责任,采用新型建造方式,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创新设计、施工技术与装备。推广绿色施工和全装修交付,从源头减少建筑垃圾产生。工程建设单位应将建筑垃圾减量、运输、利用、处置所需费用列入工程造价。(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家铁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地方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实行分类处理。各地要依照《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将建筑垃圾分为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实行分类处理,因地制宜明确处理方式。严禁将建筑垃圾直接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理。原则上,工程渣土和干化处理后的工程泥浆可用于土方平衡、场地平整、道路建设、环境治理或烧结制品等;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应优先用于生产再生骨料、再生建材、道路材料等;无法利用的,应进行无害化处置,保障处置安全,防止污染环境。(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家铁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施工现场管理。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应督促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划定建筑垃圾分类贮存场所,分类收集建筑垃圾,选择符合条件的运输单位及时清运,规范运输车辆进出管理,并按规定对建筑垃圾进行利用、处置。各地要因地制宜推进建筑拆除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一体化。(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家铁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规范装修垃圾管理。各地要明确装修垃圾投放、收运管理要求,落实属地政府、物业服务单位责任,引导合理设置装修垃圾投放点,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保持周边环境整洁。鼓励采取提前预约、袋装投放、箱体收集等方式收运装修垃圾。(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
三、强化建筑垃圾运输监管
(五)明确技术要求。各地要制定完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船舶相关技术要求,明确外观规格、标志标识、密闭装置、北斗卫星定位、安全配置、装卸记录、数据传输等要求,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辆、船舶运输建筑垃圾。(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规范运输管理。各地要结合实际,科学评估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产生量、运输需求,引导运输单位合理配置运力。强化运输行为监管,严格水路运输码头、船舶监管,督促运输单位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和车辆、船舶运行状况检查,按照规定时间、路线将建筑垃圾运送至指定地点,严防沿途遗撒、乱倒乱卸、交通违法等行为发生。(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建立退出机制。各地要依法依规明确“黑名单”等从业禁止规定,制定有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明确奖惩制度和退出规则。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运输单位,依法依规吊销其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规范建筑垃圾处置
(八)加强规划选址。各地在编制城市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时,要统筹考虑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产生量、源头分布及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用地需求,科学规划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模、选址布局、建设时序等,根据需要落实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用地,确定建筑垃圾利用、处置固定去处。各地要充分考虑运输成本、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在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等三条控制线基础上,合理规划建设长期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并研究就近配套建设资源化利用设施,及时处理建筑垃圾。(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进设施建设。各地要把规划内建筑垃圾利用、处置设施作为城市兜底性市政基础设施,纳入本地区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加快办理项目前期手续,按期完成设施建设任务。既有设施处理能力不足时,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临时利用、贮存设施设置方案,明确设置数量、利用贮存能力和使用期限,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支持设置建筑垃圾临时贮存设施,用于临时贮存工程渣土和干化处理后的工程泥浆。具备利用、处置能力后,应及时拆除临时利用、贮存设施,清理占用的场地。(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规范设施运行。各地要明确对建筑垃圾利用、处置设施的监管要求,实行动态监管。建筑垃圾利用、处置单位要按照有关标准加强运行管理,做好场区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应急处置演练,提升安全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开展存量治理。各地要全面排查评估存量建筑垃圾情况,对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自然灾害风险区的临时贮存设施,应限期将建筑垃圾有序转移至资源化利用、处置设施。对存在环境隐患或造成环境污染的临时贮存设施,应进行污染防控和治理;无法原位防控和治理的,应将建筑垃圾有序转移;暂时无法转移的,应采取常态化监测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十二)支持资源化利用企业发展。鼓励经营主体积极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快培育产业基地和骨干企业。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增强对上下游产业的带动能力,发挥引领作用。鼓励推行建筑垃圾收运、利用一体化运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推广产品应用。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认证,健全产品应用标准规范,鼓励将产品价格纳入建设工程材料造价信息清单。鼓励使用财政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和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各地要结合实际,畅通利用建筑垃圾生产的建筑材料、路基材料等应用渠道,明确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的应用范围、使用部位等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铁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完善付费制度。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原则,建筑垃圾产生方应支付合理的建筑垃圾运输、利用、处置费用。建筑垃圾处理企业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各类建筑垃圾运输、利用、处置等价格信息。(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
六、实施全过程监管
(十五)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省级统筹、城市负总责的工作责任制,完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部门间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细化目标任务,推动工作落实。根据城市规模和建筑垃圾管理需要,建立城市建筑垃圾巡查体系,对重点区域开展常态化巡检,有效提升监管能力。建立行业技术人才库,为行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各省、自治区和各城市人民政府负责)
(十六)严格核准备案制度。严格落实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制度,公开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各地要结合实际,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与建设施工许可并联审批。工程施工单位要制定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并在开工前将工程概况、建筑垃圾产生量与种类以及源头减量、分类收集、利用处置的目标和措施,向当地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各省、自治区和各城市人民政府负责)
(十七)加强信息化监管。充分利用“物联网+”、卫星监测、大数据等技术手段,统筹建设全国建筑垃圾信息化管理平台,如实记录和发布建筑垃圾种类、数量、流向、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部门数据互通,共享工程渣土排放和用土需求信息,合理调配工程渣土,推动实现产消动态平衡。推行建筑垃圾全过程电子联单管理,实现自动预警、闭环管控,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
(十八)强化联合监管执法。健全完善住房城乡建设(环境卫生)、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联合执法、联合惩戒工作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渠道。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优化办案流程,提高办案效率,严厉打击私自排放、违规运输、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相邻省市协作机制,严格落实建筑垃圾跨区域转移审批备案管理规定,规范跨区域处置。对违法倾倒建筑垃圾行为,除追究运输单位责任外,同步追究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建筑垃圾利用、处置单位相关责任,并依法依规纳入信用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落实保障
措施加快推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地方立法,完善城市建筑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标准体系。(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重点项目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将关键工艺技术装备研发纳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相关重点专项支持范围,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加大建筑垃圾处理相关技术和设施设备研发力度,推动成果产业化应用。(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将建筑垃圾治理纳入“无废城市”建设。(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制约因素及推进策略
发布日期:2025-06-21
装配式建筑概念与优势
▌1. 装配式建筑概念
作为建筑业产业化的一个主要代表,装配式建筑使用了现场组装的方式,将已经制造成形的预制构件运输到现场并进行组装,最终形成了一个整体。
这种建筑方法避免了在施工现场进行大型的施工操作,减少了人力、物力的消耗,还可以节省大量的时间,解决施工现场存在粉尘污染和交叉污染等问题。
所以,装配式建筑在保护地方自然环境、降低施工能耗等方面都有着积极的意义。装配式建筑的优点在于采用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等现代工业化生产方式,提高了建筑效率和质量,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未来,随着技术的进步和应用的推广,装配式建筑将会得到更广泛的应用和发展。
▌2. 装配式建筑的优势
装配式建筑的核心思想是模块化和标准化。通过将建筑划分为多个标准的构件模块,并采用标准化的尺寸、规格、原材料用量以及加工预制工艺等,实现大规模的工业化生产。这种生产方式可以大大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同时保证构件的质量和精度。
在装配式建筑中,设计是非常重要的一环。设计规范和要求需要被明确地标注在构件的三维仿真模型中,以便生产厂商能够按照标准进行统一、批量的生产。这样可以确保生产出的构件具有高度一致性和较高的精度,有效避免传统建筑工程中人为操作等主观因素对建筑工程质量的负面影响。
总之,装配式建筑是一种现代化、高效、环保的建筑方式,它通过模块化和标准化的设计,实现了建筑构件的大规模工业化生产,提高了建筑质量和建设效率,同时也对当地的自然环境保护、建设能耗降低、施工成本缩减等具有积极的作用。
制约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因素
▌1. 缺乏规范性政策
目前,我国对装配式建筑的政策推动不够有力,缺乏明确的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路线图和时间表,以及可操作的政策措施,包括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的优惠。缺乏装配式建筑的标准和规范来明确建造方式和技术要求,无法保障质量和安全的监管。缺少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引导市场加大对装配式建筑的需求,比如鼓励政府投资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提供购房补贴等。
另外,缺乏装配式建筑人才的培养和培训,需要有提高相关人员的技能和素质的扶持政策。
总之,建立一个科学、合理、全面的顶层框架,需要政府、企业、研究机构和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政府应该发挥主导作用,制定政策、提供支持、加强监管,推动装配式建筑的高质量发展。
▌2. 缺乏激励机制
目前,在一些经济较发达的省市,对装配式建筑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探讨和运用,各地政府为了促进其普及,也制定了中长期的战略目标。但是,目前我国尚无一套完整的规范体系,对于建造方如何从细节上进行控制,以及推动其推广和发展,缺少一套详尽、切实可行的机制指引,这造成在设计和开发过程中的许多风险都被转移到了公司身上。对各施工企业在组合式施工中的信任程度有一定的影响。
装配式建筑需要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和高品质的建筑材料,但是目前一些技术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比如构件连接的可靠性和耐久性、施工工艺的不成熟等,需要加强技术创新和研发。
市场对装配式建筑的需求不足,缺乏有效的市场需求引导机制,消费者对装配式建筑的认知度和接受度有待提高,市场驱动不足。装配式建筑需要具备相应的技术和管理能力的人才,但是目前相关人才短缺,需要加强人才培养。
▌3. 建筑企业缺乏转型意识
长久以来采用的现浇模式,让相关的施工单位在进行现场施工操作的过程中,拥有了非常丰富的经验和优势。
具体的内容为:对施工材料进行优选、运输、存贮,对机械设备进行合理的调度和使用,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进出场管理和有机协调,同时还要实现施工工艺和施工技术的高效、高质量实施,为提高施工效率、质量和安全提供了多方面的保证。
与此相比,装配式建筑作为一种新兴的建筑形式,其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许多不确定因素。但是,装配式建筑的施工单位只需要将建筑构件的设计方案、图纸等提交给生产厂家,由其按照构件的规格、尺寸、用量、属性等将组件预制。这一转变导致施工企业在采购和管理方面的经验和优势不再适用,需要重新适应和掌握新的采购和管理模式。
因此,对于施工企业来说,转型升级为装配式建筑建设需要面临诸多挑战和风险,需要加强技术和管理方面的能力建设,以及加强与新的供应商和生产厂商之间的合作与协调。同时,政府和相关行业组织也需要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推动施工企业向装配式建筑建设领域转型升级,促进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
▌4. 信息技术应用缓慢
装配式建造模式的设计、加工、预制、现场吊装以及测量、校正等方面都需要信息技术、数字技术来支撑。在构件设计和加工预制阶段,BIM技术的运用可以大大提高设计的精准性和预制效率。
然而,以上过程所牵涉到的信息化技术非常多,相比于现浇方式下的框架结构、砖木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等,其技术含量更高。这也意味着对于设计人员和生产厂家来说,要进行大规模的构件生产,对于设备的信息化、数字化和自动化程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目前,尽管有了一些先进的制造设备,但大部分制造企业的设备信息化、数字化与自动化水平还比较低下,这在某种程度上制约了装配式建筑模式的进一步发展。因此,提高生产的信息化、数字化与自动化水平,是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关键之一。
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策略
▌1. 完善相关支持政策
装配式建筑的发展和行业深度推广应用都与顶层设计息息相关,其中包括制定实现这些发展目标的具体措施和政策。财政激励、技术支持、标准制定和监管措施等都是重要的政策指导方向,可以创造有利于装配式建筑发展的环境,推动行业的发展和创新。
从战略层面给予装配式建筑产业推进政策,是这一长期任务具体且明晰的政策导向,可以为行业指明方向,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开发商参与其中。这将有助于扩大市场规模,提高技术水平,推动行业的持续发展。
同时,顶层设计还需要考虑到与现有建筑体系的衔接和过渡,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标准,以实现新旧建筑体系的协调发展。这有助于确保装配式建筑在未来的建筑市场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绿色环保作出贡献。
建立政策支持体系是促进装配式建筑模式发展的关键因素。政府可以通过加大对装配式建筑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降低装配式建筑产业的成本和风险,推动产业的健康发展。例如,可以提供财政补贴、低息贷款、减税优惠等政策,鼓励企业和投资者参与装配式建筑的建设。
此外,政府还可以通过科技研发、人才培养、技术支持等多方面的政策手段,推动装配式建筑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通过这些政策支持,可以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开发商进入装配式建筑市场,共同推动产业的快速发展。
▌2. 建立相关激励机制
为了更好地鼓励建筑企业走出原来现浇方式的“经验圈”和“舒服圈”,响应节能减排和绿色建筑的发展要求,有关部门可以制订下列的装配式建筑发展规范和激励措施,从而推动装配式建筑的更加健康和有序地发展。
首先,确立装配式建筑的发展定位,提高市场地位,明确装配式建筑在建筑行业中的重要地位,将其作为未来建筑业发展的主导趋势。在政策层面,给予装配式建筑更高的市场地位和更大的发展空间,引导建设单位逐步转变传统现浇模式,积极推广和应用装配式建筑技术。
其次,制定差别化的土地政策,保障装配式建筑用地对辖区内的土地实施差别化政策,对装配式建筑的土地给予优先保障。在土地出让中,应提高装配式房屋的比重和安装率等指标,以保证其在土地使用上的优越性。
与此同时,对于应用了装配式建筑建造模式的项目,可适当放宽用地限制,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设立奖补与表彰机制,激发企业创新意识,对在装配式建筑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企业进行奖励和表彰,以激发企业不断创新的积极性。通过评选优秀装配式建筑项目、认定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等方式,鼓励企业不断优化产品和服务,为装配式建筑的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
建立评优评奖制度,在建筑行业相关评优评奖中,向装配式建筑倾斜。设立专门的装配式建筑奖项,评选出优秀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和突出的企业,并给予相应的荣誉和奖励。通过这种方式,激励更多的企业和项目关注装配式建筑技术,提高其在建筑行业中的地位和影响力。
最后,提供政策优惠,吸引企业参与装配式建筑建设,面向建筑企业提供财政奖励、税收减免、贷款扶持等政策优惠,鼓励企业积极参与装配式建筑建设。通过降低企业成本、提高收益等方式,吸引更多的企业加入装配式建筑领域,推动产业健康发展。
▌3. 加快信息技术普及应用
柔性地将一些信息技术引入到装配式施工中,对于质量提升和效率提升具有重要意义。例如,在BIM技术的基础上,能够在整个建筑施工过程中,在设计阶段建立建筑3D实体模拟模型,为装配式建筑工程的施工协同管理、竣工后的运营管理等提供技术支持。
将BIM技术应用于装配式建筑,能够提升装配式建筑的施工精密性和科学性,增强预制体和现浇结构之间的契合和协调。通过建立一种直观、可视化的3D实体模拟方法,对降低装配式建筑的返工概率、提升其建造品质和安装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与此同时,在构件生产和预制的过程中,还可以使用各种高强、耐用和节能的新材料,依靠生产厂家的自动化生产线生产,从而达到高效、高质的生产目的。这些新兴技术的应用,可以促进装配式建筑的发展,使其更加高效、高质,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总之,将新兴技术灵活应用到装配式建筑中,是提高装配式建筑建设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手段。通过引入BIM技术和新材料等新兴技术,可以实现装配式建筑的协同管理、精细化预制和高效生产,为装配式建筑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
▌4. 强化技术体系
当前,装配式建筑发展受限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工业技术水平低下。为提升装配式建筑的信息化、数字化和工业化水平,必须构建完善的科学和技术应用系统,为构件的设计、生产、运输和装配等方面提供技术动力。
首先,根据不同的地域和天气因素,采用成本低廉、技术先进的组装技术,实现不同强度、抗震性能的组装制造,从而能够针对各种地域、天气情况,为其量身定做合适的组合结构,增强其适用性和稳定性。
其次,对构件节点连接、高层框架等关键科学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形成一套科学与技术应用系统,促进我国装配式房屋的高品质发展。其中具体包含了对构件的连接方式、结构强度、耐久性等方面的研究,并对高层框架结构的设计和施工技术进行了探讨。只有这样,才能提高装配式建筑的质量和安全性,满足人们对建筑的高要求。
最后,应该加强科技运用体系的建设,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这需要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等多方面的合作和支持,共同推动装配式建筑的高质量发展,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绿色环保做出贡献。
总之,建立健全的科技运用体系是提高装配式建筑的信息化、数字化、工业化水平的关键。通过加强科研探索和实践,可以推动装配式建筑的高质量发展,推动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结束语
装配式建筑是一种现代化的建筑方式,具有高效、环保、质量好等优点。在当前的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的背景下,装配式建筑的发展需要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只有通过与新兴技术、政府政策以及行业机制的密切关联,才能使装配式建筑在未来的建筑市场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本文来自《四川建材》杂志,作者张爱琳、朱泽平,文章所列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攀成德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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